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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2008 我的大学(下)
八、我的卧薪尝胆
其实,我也该算是个爱运动的人。
踢过足球,那是在双方人数无法均分且没有一个人自愿当裁判的时候被众人掳去的。于是可以看到,会有人如一个新入门的小媳妇般安份地站在后场一动不动,不会越轨行事而破坏阵容。同时也知道在必要的时候适时伸脚出去,——就象对婆家积攒的怨气而生的枕边风。那大抵有两种结果,或者球过人留,或者人过球留。因此,我被公认为是“最好”的后卫。
小媳妇毕竟是小媳妇,恪守妇道是永远的天职。眼看足球呼啸奔自己脑袋飞来,后面便是球门。立时慷慨就义的种种形象令自己热血澎湃,心下深吸一口气,俩眼一闭,英勇地冲顶过去。皮球在两个同样为圆形物的撞击下,以更大的加速度几乎垂直水平线笔直朝上飞去。自己其实是看不到的,因为那时眼前只有星星。‘顶球是用脑门不是用脑瓜顶顶的’——那已是在扶我起来后他们才说的。他们实在不够意思,打那以后,自己再也不碰用脚玩的球。
也玩过篮球。个子不高,但我有双大手,那是曾身为篮球队员的父母留给我的,据说那是适合玩篮球的重要指标。但自己实在不习惯拍着个皮球躲避别人的追打以及追打那些拍着个球被吓得四处逃窜的人们。
有次上场,自己陷入重围怎么也传不出去手里的宝贝疙瘩,左闪右晃,头都晕了,眼看要过30秒。这时外边冲上一个来援手,情急之下如释重负般慌忙就塞给刚挤上来的队员。可定神一看,坏了,是敌人!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对方也莫名其妙愣神的一刹那,自己闪电般又抢了回来。什么也不看了,转身就往外扔了出去,也不管这次砸到的是自己人还是敌人,然后一屁股坐在地上放心的开始喘气。
好象那以后,也就没再碰过篮球。
现在每天打乒乓球,但那时还不精于此道况且学校也没那个条件;偶尔也会玩玩羽毛球,那自然要看老天爷不感冒的情况下才可以的;网球人家不爱和我玩,我刁钻古怪的打法叫他拣球比打球的时间多。但我真的喜欢这些激烈又不冲撞的运动。所谓激烈即得分快还没平手的机会,不象足球半天才进一球等到心痛最后还有可能平局;所谓不冲撞最好各自站在各自一边,泾渭分明互不侵犯。在自己玩过有数的篮球里,我换了三片眼镜片。
喜欢排球,除了符合上述条件,还有的就是小时侯看了《排球女将》的连续剧,那些如神似幻的电影特技叫自己甚是向往。
学校每年都要举办一次四男二女的混合比赛。第一年,我们班几乎全部被遣送上场了,自己太紧张也没那么多锻炼,一会儿就主动请缨下场了。只有dodo露了脸。他那几乎没有任何旋转但准头极佳的发球总命中对方最弱的女孩子,那边频频尖叫,我们连续得分,场外笑声一片,一时好不热闹。但我们还是被淘汰了,只打了那一场。
那之后,我开始完全沉浸在对排球的狂爱之中,总扯上很多人一起去打排球,下午下课后或者晚饭后就开始四处张罗。还好,大家都还很给面子。不过,即便是没有人可以凑成最小的比赛(注:参加人数四人,以正规场地的前区为战斗区域),我也会和另外一个人在太阳地里传球乐而不疲。背地里,估计不少人在纳闷我那如吃了兴奋剂的精神头呢。
很快到了大二,比赛如期举行。经过一年,我们不再发球接球就高射炮去打鸟了,而且,我们班的女生在全校都是很强的。我有信心可以得到荣誉。
第一场我们竟然不很困难地淘汰了去年的冠军,在半决赛时,又淘汰了去年的亚军,那场,可惜最后一个发球发出了界,不然我可以一个人拿了一局(可见水平之臭至此)。最后的对手是兄弟班。他们的男生都很有实力,可女生被人保护站在前排也会因为脚过了中线而被吹犯规。所以,我们四男两女打四个男的和两个随时威胁他们自己的定时炸弹,我很有信心。
那时已经过了十月,天气已然很冷。就在我以为可以扬眉吐气的时候,却得知为了平分最后的奖金,班长和体育委员与兄弟班私下达成了协议,以他们班为冠军上报学校。我当时大骂卖国贼,好一阵子郁郁寡欢。
大三时学校却没有再举办,这叫自己实在懊恼。于是自己利用职权,在系内举办了男生的排球赛。男排比赛,这是兄弟班提议的,他们也知道加两个女生也是添乱。我们两个班是最强的,谁赢了都可以说是全校的冠军,我们都很重视。那时我培养了一个新的主攻手小范,他总掌握不好击球高度,但是良好的身体素质可以有很长的空中滞留时间。我着实羡慕,那估计和他经常打篮球有莫大关系。
在预赛时我们输了,他们都责怪我太紧张弄得大家也都很紧张。决赛那天,特意请了老师做裁判。在先失一局的情况下,是小范几个漂亮的扣球激起大家的士气,在整齐的1—2—3的喊声中,他无可挑剔地命中得分。最后我们赢了,老师的评论是:全校只有92305班能打起配合。
什么配合都不重要,我就在乎那个结果。三年后,我终于得到了我想要的,而且那种大家共同协作后的胜利感受完全不同于个人成功的喜悦。我大声地胡乱叫着,跳着,那一刻我觉得世界都是我的了。我甚至不在乎dodo的提醒,他叫自己不要太忘形,注意同屋输了球朋友的感受。可我一丝一毫都不想放弃享受,因为这种快乐是好不容易才有的。
其实那时的排球水平很可笑,后来我得到过教训。我怀念的恐怕就是那最后欢呼的感觉,直到今天,我仍然如此念念不忘。因为,我知道,在今后都不会再有那样恣意而为的机会了。
九、我的沽名钓誉
回想起来,对于至今仍不屑的母校,自己不自觉的沽名钓誉叫自己有了唯一的安慰,似乎也只能如此才可以叫自己尽量释怀在那里混了三年。
大一时候有一门画法几何,开始几乎没有人可以顺利的学下来。我知道自己也不必做徒劳之争,同屋病休返学的小蔡是学过的,于是我的“拿来主义”让自己的每次作业都没有“叉”。因此,那门课的老师一力向系里推荐我进入学习部。
善良的人总是被骗的,我也没办法。
我的班主任曾叫自己写入党申请书,我对搭政治快车是一直都不感兴趣的。可在半年之后,他严肃地说,‘你怎么还没写?下周必须交。’他第一次说的时候,是我们凑巧在澡堂子里撞见的,我是真的没想到那时的坦诚相对也是作数的。
有时侯,功成名就之前必须要叫别人先名利双收。
到了党委书记和自己谈话的时候,多少还是有些紧张的,毕竟这是件神圣的事。
“你看,现在的有些党员贪污,腐败,根本就没有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给大家带来了很坏的影响。”我听着书记大人的话,心里一边点头,一边也不由着急:“肯定要问我为什么这种情况下还提出入党了!可那些奉献接班之类的肉麻话我怎么说啊?唉!”
正着急的过,他老人家接着说了:“但是,就在党在群众心里被蒙上阴影的时候,你仍能积极提出入党申请,可见你的思想觉悟是很高的…..”
“……”
那时,我实在想看看自己的眼睛能有多大。
在问到自己有没有抽烟啊,旷课啊的时候,自己只能点头,心里多少有些尴尬,心里也又开始着急,“问我作弊没有,该怎么说呢?”但话题就此巧妙地被打住了,我大可不必再为良心斗争了。
现代的大多数伯乐是不肯承认一时的眼拙的。好象,被他们树起的红旗可有些许的褶皱,但绝不能有补丁的,他们自然更不会自己去捅破了。
我想这个世界上有很多这样迫于形势的事,所以做个真的君子和小人都很难吧。但那些风光叫自己在毕业鉴定上可以有很多说词,煞是动人,诸如入党积极分子,历任若干职务等。但有一条,我是绝不敢写上的,自己的脸皮还实在做不到那么厚。
那是大一,刚来就赶上秋季运动会,由于是干部又要被迫参赛报名。我说,‘可我什么也不行啊。’于是班主任就说了,‘3000米没人你来吧!’‘什么,那么长?不行不行,有短点的没有?’‘那100吧,没再短的了。’‘那……好吧。’
毕竟家里都是搞过体育的,于是回家要点建议。我哥是跑短跑的。听了当时就教训我,‘你甭丢人了,那是最扎眼的项目了,好,人家11、12秒过去了,你还一人儿后面蹭呢。’
回了学校自己就开始打退堂鼓。正好当时的小范说他可以代我跑,我就乐得拖了干系。不忘说一句,‘好好跑啊,得了奖归你。你要利我要名,呵呵。’
我没想到的是,他真拿了个第一,11秒2,破了校纪录。同时还是200、400的冠军。我不知道怎么这么巧,帮我跑的是班里唯一的一个二级运动员,专练短跑的。
由于报名的名字是我,所以在大红榜上我的名字被写在第一个,我站在前面好奇地看着,慢慢的自己也满意地笑了。自己的名字平生第一次因为体育比赛而被写在了第一个。而小范抱着一堆的盆盆罐罐回家了。在第二年,我平生也因此有机会作为运动员代表在主席台上发言。我想,大家一定在纳闷,这个细声嫩气的家伙能跑11秒2?
不过,那个记录一直没人破,我的名字也一直随那纪录被记录着。
十、我的爱情旁观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爱情对于青春的年纪都一样,谁都想搭个顺风快车看看风景。不过,在那个麻雀大小的学校里,这实在不成气候。
不外乎两个原因罢了。其一,在那样一个纯工科的学校里,没有均匀的比例搭配也没有过多文人般的诗情画意,在那样一个如麻雀般的学校里留给人们的选择余地小之又小。真个可怜了不会用感觉骗自己又没有刺激叫自己真实疯狂的人们。其二,学校的领导们对于大学生的恋爱有着似乎与生俱来的神经质,所以那成了对学生的一项重点管理工作。我肯定,不少美好的浪漫故事也由此被扼杀在襁褓之中了。
在校三年,被我们认为肯定是恋爱的好象就那么几对。因为显见的出双入对举案齐眉,其余的则都只是属于地下工作者一流。如果你愿意被老师们做思想工作,在他们长篇累牍教育累了你还能闲情逸致的浪漫并承受被剥夺一切优秀的认定,你可以堂而皇之地告诉众人:嘿,我恋爱呢。
其实,即便那些热恋的人们,也很难在校园的某个角落看到他们的身影,实在没有可以遮掩的地方。那个不丁点的地方与其他校园相比,对于培育爱情有许多的先天不足。
不知道是不是彼此精心设计的对抗,不知道反抗与压制的力量哪个大,不过这着实是多了不少乐事,给那时无趣的生活多了点彩头。
大二那年,学校开了一个全校的大会,记不得主题是什么了,最后自然是对大学生恋爱的全力批驳。“你们这些学生啊,国家培养你们是为什么?啊,不是叫你们来谈恋爱的,啊,是学习报效国家,啊……”早习惯了院长大人好象对着牙医讲话般的风格,所有的人都如旁观一样木然看着他声嘶力竭,甚至有人要昏昏欲睡了。
“最近,啊,有些学生非常不知检点!啊,一个女孩子还是,在晚自习时间甚至把校外的人带进来,啊,还当着那么多同学的面,啊,啊,我都不好意思说。啊,啊,做出了,啊,一些不堪入目的动作!”说到关键时刻,他总要骤然高亢的啊几声,大家的好奇心也因此被急剧打动了,“谁,是谁?”“她干什么了?”院长趁乱提高了嗓音,“同学们,我要再告诉你们,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是谈情做爱的地方!!!”可怜的院长啊,准备象补好了牙不再啊啊的想连贯说上一句话,可却说错了“谈情说爱”这最重要的四个字。大家机警的报以哄堂大笑,连那些快睡着的人们也惊醒了。于是,本来的义正词严被当成了一个永恒的笑话了。
由于我从不去阶梯教室自习,所以甚是可惜没看见到所谓的不检点。不过,后来我打听到,那个女生根本没什么过激举动,只不过彼此搂抱了一下,时间还不长。
还有一件,我又错过了,实在可惜。
大二下学期期末考试前,和每次考试前一样。几乎楼道里都可见那些平日不用功的人们孜孜不倦到深夜。自己抽烟抽麻了舌头,也抽麻了脑袋,实在不能奉陪继续刻苦的人们,于是在深夜两点半先睡了。
第二天,我听到许多激动的人们给我叙述,传达室的大爷在半夜三点巡视校园时,发现有间教室的灯彻夜不眠。出于为国家节约能源的考虑,他于是在那里找到了两位异性同学,连夜打电话到了我们隔壁的宿舍管理办公室,最后被人领了回来。由于当时的第一目击现场没有第四个人,而老大爷并没有过多透露其中的细节。这自然就给了人们更多的遐想空间,这其实更要命。好象有些书里故意出现的删多少多少字的感觉一样。
我想象得出半夜那些看书看到头大如斗的人们见到这样的传奇兴奋的样子,但想象不出两个引起别人兴奋的学弟学妹的或尴尬或羞愧的样子。我又想,或者本来就与恋爱无关,无非是一群沙漠里饥渴的人们想象出来的海市蜃楼罢了。可惜我早睡了半小时。
早在我没入大学前就听了太多关于校园爱情的传说,然而并未亲眼目睹,那多少有漏了风景的遗憾。所以,虽然作为系学生会主席,我无辜的被宿管委领导叫去指责了一顿,但是当自己从办公室出来,我宁愿相信这一切都是恋爱的原因了,并为我们系能开此先河还颇是得意。我忽然这么想,这终于有点大校的风范了。
到了大三,又有了件近乎荒诞的事。
那是晚上,已经熄灯了,忽然听到六楼女生们惊叫。据说是有个女生在洗手间发现了一双男人的脚。临毕业的学生们本来就在寻找最后的疯狂。于是,在宿管委大妈的带领下,好事的男生们都进入了围剿“色狼”的行列。立时,操持各样家伙的赤膊男生们把守了各个必经的要害,并互相呼应着,那阵势要吓坏了经历过文革的人们。
折腾了快一小时,并没有见到什么陌生的男人,而运动过了的男生们似乎是做完了游戏,皆大欢喜的收场。我虽然没有加入集体围剿,但旁观了半天觉得很无聊。因为那是唯一一次师生站在同一战线上,却没有结果。不免有些失望。
毕业时,我们班七个女生都有过自己的爱情经历,但都没有什么明确的结果。自己好象也加入了这场游戏之中,但伴随毕业也就自然的尘归尘,土归土了。多年以后,才隐约觉得,其实一直也是糊涂地旁观罢了。反倒是当时并不看好的dodo,在多年之后,几经辗转柳暗花明,与当时追求的有情人终成了眷属,叫我们有了许多的安慰。
十一、我的行万里路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是我一直推崇的,大抵这是满足了自己的贪玩的本性吧?早在上大学之前,这就成了自己一直想混进校门的重要理由之一了。
第一次出行已经是大二了,八个男生去了天津。或许那时还没有太多的经验,大家都不敢跑的太远。当然,经济因素也是个大问题。
路程倒是不远,扑克还没有玩过瘾,就已经到了目的地了。于是开始了近乎毫无目的地寻找那些事先定好要去的场所。很快就逛荡到了中午,自然想到的是不能不吃的“狗不理”,可没想到的是,那里等吃包子的人似乎比包子还要多。一个多小时后,终于看到了叫我们垂涎的美味,不过二十几分钟,就全部扫荡干净。年轻人的战斗力可见一斑。
快到了晚上,才想到还没有住处。于是又开始浩浩荡荡的寻宿之路。只有我不着急,还兴高采烈的建议:‘其实咱们露宿街头也不错啊,多有意思。’结果我被众人骂做是神经病。为了弥补过错,我幸运找到了一个很便宜的住处,所有人都不相信10元一晚的价格是真的。不过由于太晚了,最后还是一起上了那趟拉客的车。
本来说好是10分钟的路,结果走了快半小时还不到。心里琢磨:‘估计真被骗了,不过我们这么多人,打架也不吃亏的。’自小没怎么和人打过架的我这么想着,竟然也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可到了那里,条件还不赖。不仅如此,由于是热能厂的招待所,连冲马桶的水都是热的。大家都夸奖我找到了又便宜又好的住处。可我正为了那场没有进行的正义之战而懊恼呢,根本没心情理会那些溢美之词。
那次,我们每人都带回了好多的外国流行乐的“打孔带”,可笑的是,有个家伙不看清楚,买了好几盘的歌剧回来。
毕业前毕业设计时,我和几个同学又出去了一次,这次杀到了安徽黄山。
坐了18个小时的火车,自己吐的一塌糊涂后,终于到了南京,在南大的朋友那里休息一晚后,第二天,一行众人先在南京市内闲逛。门票太贵了,大家只在雨花台门口照了张相片。在那里自己终于吃到了油炸臭豆腐,可并不象以前想象的那么臭。想去长江大桥的,结果走反了方向,越走越远只好老远看了看算见着了。为了等火车一行在夫子庙旁边的茶亭喝茶打牌,一喝就几小时,忙坏了那打水的阿姨,也叫厕所门口收费的老大娘认识了我们。
等到了黄山,我们终于意识到了错误,背着从雨花台买的10斤重的雨花石开始爬山。到了后来,那好象是背着个自己一样。那里的风景实在很美,奇松、怪石令人拍案。可到了后来,我们好象只是为了爬山而爬山,或者是为了找个住处在艰难地攀登着。大家找个半天,都没看到“迎客松”,原来早就过去了。于是派一个又回去照张相片作为纪念——后来这被经常使用。为了节约不多的费用,大家都不买水,只从山涧里取水。那感觉,好象是在逃命一般。从天都峰下来时,自己差点踩空摔下去。第二天,经过一晚的好睡,自己竟然在始信峰下面的石凳上休息时就睡过去了……
不过,这种狼狈的感觉实在别有滋味,这么多年,我都不曾有过这么类似的经历,或者我记忆的不是那里的风景而是那里不同寻常的感觉。
自己的出游就是这么两次,不过,还有一次学校组织的助农社会实践还是叫自己很是难忘。
那里是北京的远郊,生活很贫困,和时代格格不入。几个学生被分给一家农户,帮助农活同时锻炼自己。自己小时还在农村住过几年,心下以为多少可以顶一阵子的,刚开始,早晨用扁担挑水时,还叫好多人夸奖不已。可当自己操持着锄头在地上胡乱舞弄老久后,喘着气问:‘怎么样?我锄了有一亩地了吗?’农家小哥笑嘻嘻着说,‘呵呵,你这还不到一分呢。’我啊一声坐倒在地。
或许这样吧,农家乡亲们不再抱希望指望我们能做什么,不停的添乱叫我们自己也不好意思做什么了。于是开始四处闲转。那几天我身后总跟着一群的孩子,他们有几个会爬上树给我摘下几个老大的柿子,说是送我的。我的推让叫他们直着急,等自己吃的满脸都是时候,他们和我都会一起笑起来了,那时,好象自己也又回到了那样的年纪。
那里有座三皇山。当地人说那不高,在上面有个龙潭,那里的水很清澈,可以喝,根本不用带什么水的,很快就可以爬上去的。结果,我们找路找了半天却不得要领,以至于为了是否继续爬而讨论半天。后来我们近10人分吃了最后的3个苹果和梨,决定继续向上。没走多远,部队就因为路线问题又产生分歧。幸运的我找到了一条看上去不是路的路,也是真正该走的路。我在上面看见可怜的人们在勇敢地翻越着一个好大的山头。在我的指引下,他们都找到了捷径。
一个人迫不及待的先行到达了“龙潭”,因为实在太渴了。可那里只有个两尺大小的水坑,倒是绝对的清澈,四面有绿的青苔,而且里面还有个硕大的甲壳虫的尸体。于是,一个人独自继续往前走寻找梦想的“龙潭”,可并未发现另外的水源,只好回头。回到那里,他们都已经到了,并幸福地喝着“龙潭”里的水。惊讶的我大声地问:“你们没看到那个大虫子么?”结果,我又遭到集体围攻,“我们都看见了谁也不说,怎么就你那么聪明,多嘴!”喝完后,于是有人掏出了黄连素分给大家集体食用。
我本来是住在一家很小的农户,后来为了和同宿舍的几个住一起方便玩麻将,于是和主人打个招呼就自作主张搬家了。那里我们有机会没人管着打麻将。有一晚,小索在玩着的时候忽然就变矮了,他那高大的身体一点一点的往下沉并惊叫起来。我们纳闷这种奇异的景象,后来才知道,他坐塌了人家的土炕。这是我们对于主人的唯一酬谢。
很快就到了该走的时候了,我早先的主人特意给我们准备了最好的晚餐,那种新麦磨出的面做的农家小饼实在很好吃。男主人喝了不少酒,到了后来,话语有点沉重。‘我这条件不好,招待不周,委屈你们了,所以你们走了,我也很过意不去。’我一刹那知道了自己的过错,乡村人们那种淳朴的礼仪和自尊叫自己开始谴责起自己的疏忽。
我回忆起小时侯在乡下居住的远久的记忆,而在这里,自己也要走了。一时,我也说不清楚的什么原因,叫自己开始流泪起来。在主人沉重的不知原因慌乱的劝慰中,最后我压抑不住的竟要变成了号啕,那是第一次在人前落泪。
那晚,我们在河边唱歌唱到很晚,河边的水就那么听着,一直静静流着……
走的当天,天很蓝很蓝,主人给我们摘了好多的枣子、柿子和山楂,村庄的孩子在我们后面呼啸着……
在那里我照了很多相片,有那些风景,有那些孩子,可那主人的照片却莫名的没有洗出来,我按照地址写信寄去解释,最后也没有回音。
不久前,我路过那里,特意停下车来,那里正在开发成游览区,通往村子的方向已经修好了一条桥,不再用踩着石头跳过那条不深的小溪了。可我没有走过去,五年了,我只将记忆又深深地在原处刻了一道。
十二、我的醉生梦死
当时开玩笑,曾经给dodo的宿舍写过一幅对联,“不醒不知梦里乾坤好,愈醉愈晓壶中天地宽。”横批——“醉生梦死”。
Dodo的宿舍里有个酒量甚好的,也就是我们的班长。不过我见过到他醉后的样子,朝上张着的嘴象个失控的水龙头一样,而自己大睡到第二天全然不知中间多少人为他忙忽折腾,好几天的屋子里都是挥发不尽的酒精味道。
那时简单的日子里,总要会找些理由去外面“搓”一顿,每次都少不了要喝几杯,我开始是他们重点的攻击对象,后来发现,我每次都会醉得一塌糊涂。于是我成了缺省对象,每次就直接“回车”。而他们则总会再找个人来陪我一起醉。为此他们还研究了一个秘密武器——“三巨头”,就是用一杯啤酒加进一小盅白酒和红酒混在一起——屡试不爽。
不过,喝酒自己倒是也曾经出过一次风头。那天莫名其妙地总不觉难受,一人喝了十二杯的“孔府家酒”,大概有半斤吧?那是自己最大的一次量了。回学校时还和人家比赛跑步,最后快到校门时,靠装肚子疼使诈引人家关心同情赢了。到了宿舍还要玩麻将,可后来自己不由自主的往桌子下面出溜。最后被众人挟去洗澡,在那里终于丧失了全部的理智。
喝酒我不拿手,不过睡觉做梦我不比任何人差。
大一上半年,我总是早早起来跑步,然后头上顶着那硕大的无线耳机听着英语去打水然后到食堂吃早饭。到后来,就只能紧张地去吃顿最后剩下的零碎填肚子,再后来早饭要拜托小蔡去买,最后呢,就直接起床奔教室了。那总不免拿错了东西或者干脆忘了带书。
不吃早饭倒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可那所学校有个规定,可真是要命的。学校要求学生每月必须早起跑步多少次,一次可以从定点的老师那里领取一张晨炼券,否则将来有一项品德操行分没有。那样的话,什么奖学金、优秀称号都会没有甚至还会影响毕业分配。
于是我们利用了dodo的特长,他会篆刻。我拿块不用的绘图橡皮叫他刻上晨炼两字。这是件对所有人都受益非浅的工程,于是,几乎同一时间,大家都拿出自己手里偶尔跑步领取的晨炼券作为临摹样本。可叫人哭笑不得的是,没有两张是一样的。于是,dodo干脆制造了自己的版本。从此大家都可以安稳地睡到上课了。
那时,丝毫不感觉自己在那里继续下去有什么前途,除了不明白的课程叫自己厌倦以外我找不到任何让自己欣慰的感觉。后来,这种情绪的变本加厉叫自己除了学习以外好象都是乐趣的。
考试前,去找本参考书,忽然发现自己找了半天的《斯嘉莉》还了回来,于是急忙借了去,不吃不喝到晚上看完了。那时,由于图书室在宿舍楼一楼,有人会把自己喜欢的书从图书馆的窗户扔出去,我也学着那么干,甚叫刺激。不过自己看完了也就不知道又扔到哪里去了。
冬天时,学校旁边的大湖结冰了,那成了游戏者的天堂。为了能自由地滑冰,有人敲开了体育室的窗户。出于畏惧和所谓的尊严,我叫那些尾随进入的人们取了一双适合自己的。然后连续几天疯狂滑到夜里,直到自己崴脚。
玩腻了所有的感兴趣的扑克玩法,在别人赌钱时我会给人家发牌。后来不可避免地学会了打麻将,那已经是别人意兴阑珊的时候了,我提出了为荣誉而战的口号,每次五分钱。于是拉着一堆人厮混到半夜,运气极好的我竟可以赢了40块大毛,叫自己洋洋得意。后来被党委书记抓到,当时被定格的自己叫大家捧腹。真庆幸没给了处分。
我不喜欢电影院,那里即便是在开始放映了我也觉着嘈杂。但那时除了这以外好象没有什么纯粹的娱乐项目了。我和dodo会对面看着书就彼此对上眼,然后马上决定跑步到电影院。我记的最有意思的一次电影是《画皮》,那次的人和什么什么的大片一样盛况空前。到了中途鬼出来时,全场都是笑声。那场的观众都是和我差不多年纪小时从手指缝偷窥过的人们,他们的心愿恐怕就是和我一样,重温旧日不敢睁眼的惊怖。
那些的时日我是怎么过的?一切近乎于荒诞中的放纵,苟且里的偷欢。
明明不喜欢足球,也会和那些疯狂的男生们喊叫着看“世界杯”到半夜,好象自己踢了一圈一样一身臭汗。无兴趣于舞蹈,也会迫于组织压力也为了时髦去学所谓的国标舞蹈,端着个架子象个打转的木偶。春天的下午,第一次拽着个风筝看着蓝天,然后追着断线满校园跑翻墙上房,夏天的初夜,和几个朋友走到很远去钓青蛙,结果空手而归饱受惊吓。
其实,好多好多已经记不清楚,好象秋天的风,冬天的雪,那些飘忽的记忆都有多少荒唐的故事,那些故事里又有多少的笑谑。只是今天回忆起来,总感觉。微笑里夹杂着说不出的酸涩……
如果,如果还有机会在那里重来一次,我会怎样?
早已经是不可能的假设了。
十三、我的毕业
最后的半年终于到了,游荡在校园里,阳光满眼,自觉走路的姿势都与平日不同了,悠哉得无以复加。
如果不是因为那些对我关爱倍加的老师们,我肯定会过的更加惬意的——他们把最难的毕设题目给了我。那时,他们知道我已经联系好毕业后要去银行的,于是想当然的以为我是给人家是去修理设备的,而那里的机械肯定又是极端复杂的,为了我不在那样重要的地方耽误人家事丢人现眼,于是给了我最后的磨练机会。在我知道其中原委后,只有哭笑不得地讪讪离开了。那好象是口渴想润润嗓子的人要杯水,结果热情的人们给了他一口缸。
不过,我还是熬了过来,毕竟,两年半的时间不是白混的。我照样可以哄得指导老师替我画出了设计草图,把工艺设计方案借给我参考。于是连夜赶工,费了好大光景换来了省却不少脑子和烦恼。最后答辩,我得到了为数不多的“良”。为了表示感激,我送了老师一瓶香水,因为是个女的。
毕设叫我唯一学到的是,不要拿理论去控制实践,不要以书本去指导生活。我曾经为了计算一块承载支撑板的厚度而大算特算,什么“弯矩”“扭矩”以及好多现在都不知道叫什么的术语。而老师轻描淡写地说了,“看着差不多与承载物成比例就行了。”我睁大了眼睛。她瞄了我一眼,笑了,“按你们设计的那个,工人估计都加工不出来。”听完心下不由赫赫,而后痛骂那些误人子弟的教授们。
越是到了毕业越是我们最疯狂的时候。打麻将到半夜,最后竟惹得宿管委的老太太心疼得跑到隔壁阳台喊:“都半夜啦,你们自己也该注意身体啊。”原来毕业生可以有好多的特权的。这个真理一旦被我们发现,想见的是“登鼻子上脸”了。
后来,我终于看到成堆成堆的行李被搬上了车,送到火车站去托运。
我知道,真的夏天终于要到了。而我,一只快乐的蝉已经叫完了整个夏天。
毕业前,班里组织了最后一次晚餐。那不见得比平日多几道美味,对于我,那只是给自己一次自由的泼墨大写意的机会罢了。那晚,我一个人哭的很是尽兴。
在每个送外地同学离京前的夜里,女生们都在dodo宿舍里不走,要一起不睡过最后一晚。在宿管委对此表示不满的时候,我竟然有一肚子怒气遏止不住。我叫嚣着以学生会系主席的名义一切由我负责。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使用特权。那几晚,我们好象唱了整晚的歌,聊了整晚的天。
第一个走的是那个自号志大才疏做了三年的团委书记。站台上,我们互相开着玩笑。他还念念不忘提醒我那个最后晚餐时酒后的豪言壮语——我说三年挣一百万,后来被人篡改做三年三百万再被演化为一年三百万。我为他可惜生不逢时,早几百年生,世人就只知道他而没人知道秦桧了。我很想这样就说了再见,但是在他要上车和众人最后握手的一刹那,我还是没忍住。很快,大家眼圈都红了,只有他还是嘻嘻哈哈的。只是在上车落座后,我们都看见,他用手背狡猾地抹了抹眼……
接下要走的是和我合唱的“包包”。女生们早早就互相抱做一团,完全没有一点韵律的合泣,不过,那时我的笑容更叫人倒胃口。还是在上车前,我那么冲动地抱住了她。分开后,我睁着根本看不清的婆娑泪眼沙哑地说了一句:“有机会我们再一起唱《当爱已成往事》。”上车了,她试图打开那紧闭的窗户,最后只能隔着玻璃将手紧紧贴着窗户,每个人都用自己的手去应和,而后,她慢慢地用双手画着一颗一颗的心……
终于轮到dodo了。送站的车里,我想起开学第一次认识,我记住了他的名字是因为他的字写得很好看;后来我叫他帮我写所有的海报,人家帮忙可以却不愿意受命进入学生会;我想起我们一起上体育课跑到图书室,复习时一起奔电影院;我想起他教我弹吉他曲《梁祝》,想起他自己吹萧;我想起我们一起放孔明灯却烧成了火把;我想起我们追风筝爬墙上房;我想起我要为毕业写词他谱曲,他说最喜欢的那两句是,‘总有一天,我们可以再相逢,喝同样的酒,抽同样的烟’,那晚我们一夜未眠……
送行的车上,一路无话,后来,好象我哭了。他哽咽着推了一下我:“别这样。”我没有看他的样子,只将头更扭向窗外,天,格外的蓝。
到了车站,不想早早就这么失态,我嘱咐那个他爱的女孩多陪他说说话。于是一个人扎进人堆里跑去给他买吃的去抹眼泪。
进了站,看着他一个一个和众人握手拥抱,一个一个陪他落泪。自己则好象旁观一样红着眼木然站在远处。最后一个,他朝我走了过来。注视几秒,彼此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抱头失声进而成了号啕。我如此清晰地感到了一个朋友即将离去的感受,我很想能抱的紧些,可竟然没有了力气。
他说:“别把我忘了。”
“不会的,以后别自己勉强自己。”他点了点头。三年了,他都不听我的,只这次,那么肯定的服从了我。
那天,我们照了好多的相片,除了一张是两个人红着眼睛呆呆的样子,其他都是抱在一起没有脸的。
现在我还清晰记得,dodo上车后,将身子探出窗外挥手的样子,我也回忆得起,汽笛长鸣那声撕心裂肺的感受,那好象是一个信号,站台上所有学校送站的同时哭声一片。再次决堤之后,我也曾追逐过南下的火车与对面那条越来越远的手臂挥应。蹲下身子抱头后,我听到心里的喃喃:他真的走了。
这么大了,那是自己最畅快的一次,不在乎别人放肆地哭泣。后来,我没有坚持到底送完后面的同学。好象,在dodo走后,我要做的已经没有了更深的意义。而且,我毕竟不是水母,可以自由丧失那么多的水份。
Dodo在临走前,把他的吉他送给了我。可惜的是,我辜负了他还叫自己愈发的不济。最后我找不到所有的调,叫它成了纯粹的纪念。事到如今,那把吉他也好象是对我所经历的这三年的纪念了。
真该要掸掸灰尘了。
十四、最后的清醒
最初的预谋是写个轻松调侃的小文,叫自己和看了的人们都能有点笑容,哪怕就那么一抹微笑也好。但是,这在最初就被人怀疑过,那是在有些朋友看了‘写在前面的荒唐话’之后就提出了的。他们说那里面有些句子叫人看了未必是轻松的。当时不知道怎么就那么写了出来,等真到了开始以后,尤其是后面,才发现,自己是被自己的故事早就设计了。我不得不在期间忽悲忽喜的,这也正好和了那荒唐话的调子。其实,我也完全可以以另一种姿态写完诸如‘我的毕业’这样的段落,或许更叫人发笑。可是,当时现诸于文字时的情绪只能如此。其实也不错,一切都是自然的。
很高兴的是,我终于完成了。这么长的东西还是自己第一次去做,期间不乏想偷懒的念头刺激自己,但终于是完成了。在中途,大学同宿舍的人们也看了,在他们听说这个名字的时候,我趁他们还没来得及表示惊讶的时候就已经说了:“我不是和高尔基在叫板。”对于那三年,纵然没有什么精彩之处,但是对于记忆,有了个交代。这种感觉现在尤其重要,也很好。
有些遗憾的是,每每写完之后,才发现还有那么多没有说清楚甚至遗漏。开始是打算翻翻那些藏在箱子最底下的日记的,可还是投降了自然和懒惰。所以,也就不准备打算去做什么弥补了。诚如经历一样,当时没办法设计,那么,这个回光返照多年之前的回忆也就那么抛却规矩了吧。
在写某个段落时候,真的叫自己失笑不已而不能继续。因为那时许多的画面在眼前晃过。诸如‘行万里路’小索掉进炕里的那幕,还有,我甚至能想象出那“龙潭”里大虫子的模样。此外,在写‘醉生梦死’以后,尤其是‘毕业’那段,真的还可以叫自己再掉几滴鳄鱼的眼泪。但是一旦文字成篇,好象也就是情绪落幕的时候了。再读,感觉似乎已不是下笔的感觉了。所以,可想的是,我不能叫看了的人们真的能切实体会我当时经历的感受,固然有不曾亲身体验的缘故,但是我的文字能力也是个很大很大的理由。这个才真叫是遗憾的,而且全无可能做到。
期间,叫自己深味的是,最好的感觉是在写的过程而不是看的过程。那真的可以叫自己随记忆胡乱回头任意转身,恍若又回到那时没有计较没有沉重呼吸的日子里去了。所以我想过,最好永远不要结尾。这个是自私的完全表现,自我陶醉的真实勾勒。虽然本来很大的程度就是为了自己,但是知道有一些真的关心我的朋友那么鼓励我,我也才有可能将自己的这面表现到始终,叫现在的自己真的有了点成就感,所以真的谢谢我那些宽容可爱的朋友们。
出于对那些爬格子的人们的尊重和敬佩,而终我一生也未必能混迹其中,所以东施效颦的自己是鼓起老大的勇气才这么做的。所以,我来不及提早在这里面设计更多的意义,对于那时的人和事和那个学校,完全是由纯粹纯粹的自我感受出发的,我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那些过去,没有鞭笞没有推崇。当然为了增加味道,洒几把盐或许是有的。仅此而已。
我的大学(上)一、写在前面的荒唐话
又是在这样的一个疲倦而不愿睡去的夜晚,点一支烟,拧暗了床前的台灯,挑一首钟爱的曲子,让记忆放飞。 当时的故事无论是多么的曲折,如今,踩着记忆的步伐却总是那么不知道迂回,总是那么轻易,直接就拨到了心灵深处的那根生涩的弦。而当时的故事即使是那么的无味,如今,隔着岁月的屏风,也会莫名地有着那么一种沁人心脾的淡淡幽香。 在这个同样的时刻,在世界如己那最不知的角落,有多少人在暗自悲伤暗自庆幸?为了纯属于他们自己的悲哀和快乐——那或许是永远都不为人懂的寂寞罢了。于是乎,只有在想着昨天混杂在记忆里才会有近乎真实的刻划,并有稍许的安慰。 这叫自己怎么不惦记那些近乎放纵的青春,近乎荒诞的故事? 那时的追逐嬉笑,那时的心事忧郁,那时的神态,那时的语气,那时的风雨和共沐的人们…...这一刻,好象真的又在抽同样的烟,喝同样的酒,唱着同样喜爱的歌曲。 原来真的如此,曾经总会在特定的时刻以另一种面目出现来感动当时的人们。 这一夜的梦里 花开如海 星落如雨 心里的那缕阳光 透过朝北的窗儿 温柔地照了进来
二、我的学校
现在想自己要上大学的目的是想看看大学校园里的“风景”罢了。那是在听了同学的哥哥的述说后,大学里如何的风光,如何的精彩。我恰恰是个爱凑热闹的人。但自己一直就不是个爱学习的人,加之在七月那三天黑色的日子里上吐下泻的,所以,在知道了自己考上了北京这所最不入流的学校的机械系后,虽然很沮丧但也多少有些安慰。 报到的那天,是老妈陪着去的。我们站在那个两个篮球场大小的操场上,环顾四周。北面那五层高的已看得出老态的教学楼木讷地望着对面刚建好同样高的崭新的宿舍楼,怎么看上去也有点不搭调的感觉。(由于种种原因,宿舍楼一层的西面就忝为图书室了,东面还有部分做招待用了。我想最少见的就是男女生同住一楼里,由于分层住仍不完全解决问题,于是又在四楼里分了东西两半。)同时新建的食堂隔着未填平的土坑与宿舍楼平起平坐,虽然周围略显狼籍,但也还威风。在那个小操场的西面,近乎胡乱种着些核桃树什么的,虽然里面也有石几石凳之类的,但看上去也实在有点滑稽,遮遮掩掩的不象个说悄悄话的地方,倒象是为了不叫人看见后面低矮破旧的一排实习车间。 还在纳闷怎么这就是大学的样子时。老妈叫了一声,“不错啊,看还有海呢!”我顺着她老人家手指的方向朝东看过去,波光粼粼的,是两个大湖,后面是看不到头的麦田。那时的学校还没有东西面的围墙,谁也不知道到底哪里是自家的地方,后来当地的农民同志用铁丝网把我们的校园与大湖决然分开了,才算有了泾渭之分。 刚到的时候,那大湖是自己发泄和让自己安静的绝好去处。后来,夏天有人去那里捉青蛙,满载而归后弄得满楼道都是呱叫。冬天自然也是滑冰的佳地了,但回来就会有人因为崴脚什么的上不了课了,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不知怎么的,似乎只有这不属于我们的大湖才是最叫人惦记的。 虽然当时我看不到在宿舍楼的背面还有个黄土地的足球场,后来每年都要为它拔草什么的,但是我还是不能相信,这就是我想象的好风光好风景的大学校园,似乎和中学没有区别。在那一刻安慰之后,是莫大的悲哀和难过。 这所不入流的学校只是专科院校,总共400多号人吧,只有机械和电子两个系。但是好福气的她沾了北京一所著名大学的光,称之为其分校。于是,好多不明就理的外地考生就这么糊里糊涂的以高分进了来,dodo就是其中的一个受害者。听说还有人强行退学,后来考上了清华呢。 不可想象的是,每年也都会有好多毕业生会分配进入高科技部门,其实没什么骄傲的。而且我担心在那种一个研究室里会有自己若干个亲戚家属的环境,到底会有什么好处而利于工作的?也许值得从那所学校毕业出来的学生唯一自豪的就是,有个以一曲非常著名的校园民谣出名的歌手是他们的师兄。仅此而已。 后来在自己已经融入这所学校后,我看见了有人用我不知道的方法拍摄的校园照片,把不大的足球场弄得老大,宿舍楼被拉成椭圆的,并取了那个小树林的某个角落看上去也是幽静可爱。我想这实在很麻烦,所以最后索性将教学楼与后面林立的校外家属楼一并放进镜头里面了,把这本是弹丸之地弄得也看上去一望无际的样子。 我知道,看着这些煞费苦心的艺术照片,又会有不少外地高分的考生进了这所不入流的学校,那就是我的学弟学妹了。
三、我的宿舍
本来我是没有资格住校的,因为我的马虎,或者当初根本没想到会考到这里,志愿表里自己漏填了住宿那一选项。不过,幸好母亲大人那天亲自送行,还穿着公安局的官衣,后来和我们系的党委书记不知怎的又扯上了什么八竿子外的关系,所以,我有了这种奢侈的待遇得以成为住宿一族。 在从报到的阶梯教室到宿舍楼短短5分钟或者还不到的路上,书记不停地说:“这宿舍楼是今年刚盖好的,这拨学生可真有服气呢。”“新的,还没人住呢。”我和母亲大人都不得不应承着。可我一直纳闷,以前那些学生是怎么过的呢? 我的宿舍在四楼,朝北,406号,一切倒还干净,但走在楼道里安静得有点叫人心慌,弄得自己心里那刚又有的上了大学的喜悦也多了点惴惴的感觉。 我看见了在自家的宿舍门上贴着的已写好的同学名单,不禁心里扑哧一声,‘天哪,还有比我少见的姓呢?怎么把这么六个搞到一窝里了?’我郑重地也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这六个姓氏后来我们自然的给组成了三个词:索引(尹)、赖梨(黎)、凉(梁)菜(蔡),而且还都是各自的上下铺,真有邪的。 进了门,里面一样六套的被褥枕巾什么的,除了右手的空的壁柜,桌椅还都不齐。我在4号,下铺。(老妈为这也开心不已)有两张床上已经有了行李,但没见到人。至此我绝对地信了,这楼肯定是新盖好的了。 由于没有带住宿的家什,下午还要来,只好先急急忙忙地打道回府了。等到下午急急忙忙赶到时,宿舍里收拾得只有自家的床上还是空着。打听到都在开班会,又急急忙忙奔教室而去。等找到92305的教室时,早已经人去楼空了。没办法,又急急忙忙再杀回宿舍。 这次,终于一一见了诸位,都是兄弟班的。直到最后才看到了和自己同班的那位小蔡,因为我是插进来的住宿生,小蔡是病休后重读的。我很客气地与诸位上烟,那可是当时咬牙买的四块五的金桥呢。谁知道?没一个会抽烟的。我的良苦用心白费了。自己点了一根,心里琢磨:‘真比我还纯啊,不错,我就要在这里住上三年了。’ 事实上,我们在这里只住了一年,从一开始我们就为宿舍进行了斗争。最后,在升了大二后,全体胜利大逃亡到了对面朝阳的南面。这是在我们五个人红脸白脸一起唱,加之那时候自己忝为系学生会主席的方便下共同努力的成果。 当时一齐挤在宿舍管理室里质问,“对面有空房为什么我们不能住?”“去年说先考虑我们的。”“这排就我们住阴面!”“去年学校说要留下来给关系户,一年也没有人住,空着干嘛?” 管理员一句不说,书记大人被噎得实在挂不住,当时甩下一句转身就走,“你们这么说我不管了!你们别找我!”我追出去软磨硬泡:“他们都着急了点,说话冲了点,不是对您的,您别生气,这事您还得管啊。”“你们那么说,叫我怎么说话?”书记老大地不乐意。 不一刻,我先回到了宿舍。书记大人差不多隔了十分钟也进来了:“一会给打扫干净啊!”我们一阵欢呼。那时候,不抽烟的好象只剩三个了,打扫起来自然要费劲些了。而在这场战役中,只有梁同学一直置身事外,并仍一直刻苦努力学习着。不知道是天性使然,还是找不到说话的人或者我不知道的什么别的原因。加之自己与这位独生子同学实在有太多的格格不入,之后,我没和他再说过一句话。 我们终于告别了独处阴面的尴尬境地了,到了和别人有一样的阳台的大房间了,——411。其实在北面可以看到操场,女生都在眼皮底下过来过去上课下课打水买饭,——这是艺术走台。在南面只有看男生在黄土地上踢足球比谁狠比谁扎眼来惹女生瞧了,——那是滑稽打斗。不过,想想不必为大家集体发烧,劳动校医用紫光灯给我们宿舍杀菌了,自己可以在自家的阳台晒衣服了等等诸多好处,我还是喜欢新家的。 似乎搬了新家后,同屋的人们有了更大的热情。玩牌可以到半夜,聊天(我们称其为夜聊)可以到半夜,看书也可以到半夜,那是考前的几天——我也那么干。 我神侃的精神头在早先的那个老窝里已被消耗的差不多了,所以总不能陪他们坚持到底就意味索然。于是自己戴着耳机听随身听,听英语——那有助于睡眠,早晨起来后,耳机线总缠在脖子上,听音乐——往往更难入睡,中间还不得不听他们的话题总莫名其妙地扯到老远。从今天的课程到外星人到什么流域的大马哈鱼又拐到异性。似乎,不管中间的推论怎样进展,最后的结论总是一样的。 有一次的聊天我总记忆颇深。有人提议说说自己想要什么。我立即说要一千万美金——我知道美金比人民币值钱,那么多已然没想过了。 “钱总有花完的时候。” “那要一亿吧?”我接了一句,但总觉得自己已然输了,底气也自然不足了。 “我要一栋别墅,要多大有多大,什么都有,有游泳池,飞机场……”我听了不由骂自己目光短浅。 …… “我要聚宝盆!”小蔡来了一句。啊,我更是五体投地佩服得不得了,我自小看神话传说,这老道具都没想到,可真有够笨的了。 “你这不算,那你的聚宝盆只能变一样东西。”小索平静地说。 “那再变一个聚宝盆,聚宝盆然后再变!”小蔡机智应对。 “哈哈哈,那你不是成了卖盆的了?”我一边笑一边说到。大伙都大笑不已。“索,那你要什么?”大笑过后有人问。 “我希望世界和平。” …… 那一夜的夜聊提早结束了,那时候,估计大家都觉得学生的自己还担待不起那么沉重的话题。 但小索就是这样有点奇怪的一个人,聪明又孩子气又正义。 他从不听课,总是考试前几天熬通宵把书仔细从头到尾看一遍,而且不允许自己在上面划任何一个字,但基本每次都可以过。他和我一样爱科幻,有本书告诉读者怎么与外星人交流,我问过他,如果外星人真要带你去外星球你会问他的第一个问题是什么?“你什么时候带我回来?”他认真的回答。我想笑可又不觉有什么好笑。 还有一次女生来给他过生日。我猜肯定有什么花花点子,因为92级的机械系女生是有名的与众不同的。她们晚上一起跑来我们宿舍,一个捧着报纸,鼓鼓囊囊的不知里面包着什么底细,其他人都背着手。大声喊完生日快乐后,把报纸打开送给小索,“送你的生日礼物!”里面是光秃秃的花枝,那一刻我知道了后面的谜底。她们忽地抛出了躲在背后的手,各色的花瓣在小索的头上飘啊飘啊。我想不出机械系的女生还有这样浪漫的恶作剧呢。 “啊,谢谢,你们以后别这样了,好多花都死了。”小索有点痛心地反应着。 我想笑可又不觉什么好笑。 现在的小索我们很难见面,在宿舍聚会中他很少来,最近有人联系到了他。但和学生的他有了近乎天壤之别。现在,我仍想笑可还是不觉得有什么好笑。 在我的宿舍里,在自己进大学的第一个生日里,生平第一次喝醉。后来看到自己的相片听那时的录音,怎么也没印象。他们趁我酩酊的时候,让我左手鸡头右手鸡屁股雄赳赳地上了镜头,诸如此类是我现在保留至今的《醉酒写真集》。在我的宿舍里,生平第一次学会了弹吉他,开始哼着那首很喜欢的《归航》在别人羡慕的眼神里自我陶醉,可后来他们熟练的和弦我都摆弄不好了,于是自己在屋里凄凉地听阳台外面别人的浪漫吟唱。在我的宿舍里,我和朋友坐在别人的上铺,把腿自由地摆在外面,听人家的心事,劝解别人也想着自己的快乐和无助。其实我最大的功劳是帮同屋的一位找到了他现在的老婆,我用松松那招,把七张贺卡套在一起,我代拟了许多那时看来浪漫不可一世的华丽辞藻,现在只记得最后那张只能写一行字的卡上这么写着:‘难道这样还不能打动你的心吗?’那天晚上,他回来很晚,当天俩人就手拉手了。 在我的宿舍里,我们也有摩擦,为了什么时候休息,听什么样的音乐等等诸如此类鸡毛蒜皮的小事,现在这是真的很可笑了,当时却那么不协调,以至于我后来经常跑到dodo的宿舍里去。 在毕业后,有北京的同学这么说,送走了他们,自己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宿舍里,一片狼籍,忍不住一个人放声大哭。听起来,这好象是一段短诗。还好自己的同屋都在北京,少了这种体会。在哭得天昏地暗送走dodo后,我再也没回过任何一间宿舍了。
四、我的老师
报到的那天,最先注意到的是我们的班主任,一个人安静地坐在那里。 他的个头并不矮,但他的体重总叫人太多的注意宽度而忽略了高度。有次班级新年联欢会,在那些混做一团不署名的趣味问题中,有人抽到这样一条:请你猜猜咱们班主任的体重。结果那位同学很幸运地猜到了标准答案:170斤。再有就是他的那双眼睛。早在报到那天,大夫出身的母亲就指出:‘你们班主任的眼睛有毛病。’但那也有好处,在他监考的时候,大家都觉得那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而不敢动作。 由于他是留校的毕业生,资历太浅,所以在自己的班被别的老师挤兑的时候也不敢吭声,而且总围着系主任转。——实在是个很会做人的人。 我们的系主任也很年轻,材料硕士毕业,又自修了计算机,三年里教了我们好几门课。所以说来。他也有在那个井口大小的天地里骄傲的理由。 他曾经那样语重心长地说,‘计算机没什么难的,凭你们的水平,学个C语言,八、九年也就差不多了。’他还那么得意地宣扬他编的什么纯属娱乐用的计算机病毒,一边说的时候,那愉快的眼神似乎已经嚼在嘴里咂么滋味了。他的这种经常性的自豪举动以及五花八门的笑话,总是一打开闸门就收不住。45分钟的课只听到他讲正经的10分钟,那是很平常的事——我们也倒乐得“听书”了。他绝不拖堂,但是坚决痛恶迟到。如果真那样我们也就不必来了,那是肯定不被允许进去“听书”了。 在我的诸多老师中,还有个很有意思教‘理论力学’的老太太,那羸弱瘦小似乎只有一米五左右的身躯让我每次见到都不免为她的健康担心,但她却有惊人的生命力和工作热情——尤其对待课堂点名。 每次点名她都会拿出两个班的花名册来,喊着名字一个一个地勾对。开始,她习惯在第一堂课开始前进行这项工作。后来发现,到了第二堂课人总会少了许多,于是就把点名的时间改为第二堂课开始前。到了后来,细心的她又发现:第一堂课的学生又会比第二堂课的要少很多,最后,每节课前她都会点一遍人数,那成了惯例。于是,在她的课堂里每节前都会听到响亮的“到”。 最有意思的是一次课堂提问。‘请问cm是什么意思?’透过花镜那鼓励的眼神扫视着整个阶梯教室,大家面面相觑不知作何回答。好久,那个被她点了名的同学怯生生地挤出了一句:‘是,是厘米的意思吗?’‘对了,请坐下。’听到她老人家细声软语的肯定,课堂里一片哄笑。 那时我们都觉的,如果教小学生她会有更大的成就。 无论那些叫我厌烦或叫我喜欢的教过我的是谁,总是不由想起那个教自己“高等数学”的纪老师。她五十上下,不高,微胖的身材,花白的头发,带着很宽很厚的眼镜,是我们那总校退下来的教授。听说她的丈夫已经去世了,自己一个人。 最开始的印象是第一次高数作业本下发的那天。她把我叫到跟前,略带埋怨地问,“你看你的名字,那字写得多好,怎么里面的作业那么乱啊?”‘不能在一开始,就给老师留下坏印象!’心里这么打定主意,立刻跟上一句:“那时我们宿舍的桌子还不齐,我是在床上写的。”当时桌椅是不齐,我也是趴在床上写的,但当时的桌子是空的,我只不过懒的下床罢了。 听了我的话,她的眼神迅速暗淡下来了,摇摇头,叹了口气,望着窗外似乎过了好久,我也在她的面前就那么一直静静站着。 “这学校的条件实在是….唉,怎么能利于学习啊?”她又把拿在手里的本子仔子细细地看了看,递给了我。“行,回去吧。” 虽然我把这曾当自己的高明诡计在那时讲给别人听,但是,心里总觉得欠了人家什么。后来我的作业虽然大多是抄的别人,但字迹绝对工工整整。这曾屡次得到纪老师的表扬——好象自己稍微也有了些许的欣慰。 我知道自己的脑子不是学数理化的,所以认定,自己即便很用心那些课程也不会有好成绩的。而且,在学“线性代数”时,自己“60万岁”的指导思想也实在越来越严重。 有天下午,dodo告诉我碰到了纪老师,她说起了我。她问dodo我的线性代数怎么考得那么差,只有63,问我是不是心情不好,是不是有什么事,并一再嘱咐dodo不要告诉我,别影响我后面的考试。我听了当即高呼:“过了!过了!” 可过后,我又觉得自己亏欠了人家什么,而那将是永远不可以弥补的了。因为,那是她教我的最后一门课。 当然了,在自己的记忆里还有,那总操着不英不美的口音还标榜自己以前是搞情报工作的英语老师;那个说话有点结巴会把一个问题绕到老远当你都听累了才说出结论的物理老师;那个说话干脆却有着贤妻良母般的面孔和目光甚叫我爱戴的公差老师;还有那个高挑美貌温柔大方我替她换煤气一口气抗到4楼不喘气她帮我画完设计草图我称之为姐的毕设辅导老师…… 无论是当初或是现在,我都如此深切地感受到,大学,这五颜六色的拼图里,老师是怎么也不能少的重要一片。
五、我的学习
我不是个爱学习的人,一直都不是。 但我是个很胆小的人。在面对那么多自己头疼的课程,又在新生大会上听了那么多可以叫人留级、毕不了业甚至退学开除的理由,我实在手心出汗。 我还是个很要面子的人。但一直搞不清楚里面包含的虚荣和自尊哪个多些。不能想象:刚进大学,自己的名次就排在后面,该怎么面对? 于是,在这种忐忑之下,仗着高考那一鼓未衰的余力,在大一的第一学期的期末考试,我竟侥幸混得了全班唯一的也是自己唯一的一次奖学金。后来,靠着原有的那点底子,又煞有运气地成了全校新生中唯一考过英语四级的家伙。 这一下子给了自己莫大快乐的理由。成绩固然是一面,更重要的是,原来大学考试不象自己以为得那么艰难,我大可不必再那么辛苦地度过以后的日子了。那感觉仿佛自己站在天安门城楼上亲临了当时的共和国开国大典一样,虽然只能在人前小心的唯唯诺诺,然后自己缩在角落里开心得要喊起来了。不过,后来那又叫自己好生心疼。为了那成绩,为了那开心,我破费老大。 在这样体面的装饰下,我也很体面地混进了机械系的学生会,那时是学习部副部长。但很快就发生了一件极其尴尬的事,那好象一记响亮的耳光,同时给了自己还有那些对我关爱有加的老师们。 在大一第二学期,我们机械系两个班开了理论力学这门课。在期中考试时,这门课我得了全年级倒数第二的成绩——42分。系领导和我谈,是不是工作太多影响了学习?我的学长也把参考书主动借给我,那时的惶恐实在难以言表。后来,在期末考试考了99,那才可以长吁一口气。 可能由于后来这样的惊险状况时有发生,渐渐自己也有了各种应对。物理的理论考不好,就去找物理实验老师帮忙,两下一匀,成绩还是良。公差实验做不好,也会和别人一样叫老师来检查结果,老师说没有图象啊,我就说:“是您把仪器给碰歪了,我好不容易调好的。”于是,老师就给我调好,自己就等着坐享其成了。课程设计绘图我就看着别人画一条线我也跟着画一条线。后来有人会把别人画好的图纸贴在阳台门的玻璃上,把自己的图纸比着贴在另一面,迎着光线“速描”。而我则干脆会用一根当时最贵的“梦龙”买一张图纸,那是我唯一比“B+”好的绘图成绩。在毕业设计时,我则卖花言巧语卖力气哄得老师帮我画出设计草图,然后自己临摹。诸如此类,不胜枚举。其实都明白,那时老师那么卖面子,多半还是自己在学生会里担任了诸多职务。 那时作弊似乎是天经地义的,我却不打小抄,而是总在考试前把答案抄在考试桌子上,这不必那么偷偷摸摸的叫自己心虚象作贼一样。后来班长知道了,引为妙法,也学着炮制。考试开始了,就看见他总歪着脑袋看自己的桌子。原来,尚不精于此道的他忘记了一项很重要的“工序”——将课桌先调个头。后来,每到考试前我们班都会灯火通明。 其实这是没什么骄傲的,现在这么写这么回忆着,也实在很不自在。但那时的煎熬也叫自己无计可施,实在无法叫自己进入那些我以为莫名其妙的书本里去。那时,和dodo看着看着功课就忽然一起决定跑着去看电影,然后不得不在楼道里熬到两三点。 虽然惭愧,但也不后悔。 也有自己很得意的课程,但大都不是专业课。英语那时还是很叫自己兴奋一阵子的,其他诸如历史,政治,品德修养等等。毕竟可读的文字多点,没那么多公式和图样。历史老师曾在结束课程很久后对我的师弟师妹们说,“你看看92305的某某,人家怎么记得笔记?你看看你们!”于是,还真有可爱的人们来借我的历史笔记,教自己不知所措,也实在有趣。不过自己所有的笔记都在一个厚厚大大的本子上,只好痛惜地婉言谢绝了。 其实最有趣的是考BASIC语言那次。从来没接触过计算机,心里本来就不塌实。而且自己又正患着流感发高烧,更是让自己心里七上八下的。当糊里糊涂地考完后,才发现竟然是一身冷汗。去医务室量体温,竟然奇迹般地正常了。至今,我仍固执地坚信那决不是考前两针“柴胡”的作用。 那时,考试完毕,大家的问候总是:‘怎么样?能过吗?’除此以外,还流传这么一句,没旷过课、没作过弊、没补过考的,不算是真的上了大学。最后的统计显示,全班26人,没有补考过的只有8个人。我呢,差那么一点点点就真的“上”了。 我很庆幸,虽然有那么一点点点心虚。但现在我也仍然不是个爱学习的人, 呵呵。
六、我的得意之事
早在混入学生会那天,自己就知道,那漂亮的装饰迟早会掉得唯有斑驳而不会再被提及,只有真的可以做出点什么来,或许才可以不至于落荒而逃。 大二,当自己在学习部被扶正后,我开始进行了所有的计划。 没有再象以前那样搞些什么书法比赛,学习交流等等,那些我自己都已经厌倦了,我生怕开着会自己就先睡着了。 首先组织了一周的英语歌曲点歌,为了靠到与学习部有关,美名曰为培养大家的英语学习兴趣,提高英语听力。于是,那一周里,在大课堂的休息时间,总听到动听的英语歌曲和许多暧昧的赠言。后来,竟然开始有电子系的同学拖人找到我,希望可以得到点歌的权利。那时我觉得学习部开始得到重视了,而自己也已经不再平凡了。不过,在放<everything I do,I do it for you.>的时候,由于间奏太长,我以为结束了而提早按下了STOP。 后来进行的是,播放英语原音带中文字幕的录象。当然,为了师出有名,我会说,这比点歌多了熟悉口语及适应外语环境等多条理由,所以自然和学习部有莫大关系,不是文体部的事。其实,主要的是,由于那时系里不给活动经费,我只好借此弄点收入好进行我下面的步骤(那时简单的自己竟然不会担心是否有人怀疑自己中饱私囊)。当然,有些熟人我还是会让他们免费进场的,但是,电子系的无一幸免。 那次播放的是恐怖片《fly》(我喜欢看恐怖片)。于是,那个下午,在阶梯教室里总听到女生的尖叫和男生的哄笑。其实那没什么好看的,只是那时的年轻人在那样的环境里找不到更好的消遣方式罢了。 终于可以进行最终的设想了——组织一次史无前例的辩论会,这对于纯粹的工科学生,而且在这个苍白的学校里藏龙卧虎的可能为零的条件下,我还是很担心会搞得冷清收场。 由于那场录象的收入颇丰,为了锻炼一下主持人的应对能力,在辩论会之前先进行了一次趣味知识比赛(其实大多是脑筋急转弯),由于被怀疑泄题,那好象是一次娱乐了。这更叫自己开始怀疑我那宏伟计划的可行性了。 原本的设计是师生辩论会(我想老师的参与会比较不易冷场),辩题是’是否该禁止大学生恋爱’。当自己游说了校导出席观看,找到了合适的上场参赛老师并得到他们认可这题目后,学生们却退却了,他们没有足够的勇气与老师辩论这么敏感的话题。这多少叫自己很失望,我认定肯定会缺少许多噱头。 没办法,只好改为‘大学生经商利于弊’,师生辩论则也不强求老师与学生完全站在对立面,而改做师生混合队伍,老师们可以自由找自己支持的观点。但就在比赛当天,还发生选手临时退场的情况,害得自己差点亲自披挂上阵。不过,在dodo帮我写的那张极为煽情的海报贴出大约一周后,我的宏伟计划终于实施了。 那自然不大可能如海报上预先写的唇枪舌剑精彩绝伦了。只是气氛一直很热闹,——那就足够了。记得站在正方的我们系主任这么说:‘大学生经商总比叫他们闲着没事去谈恋爱好,惹出事那么麻烦。’他的辩论风格完全出自他的课堂笑话锻炼,所以笑声总是最多,也许因此被评为最佳辩手吧?他完全无意的磨练得到认可叫他实在太兴奋了,以至于临走时把别的选手的奖品都一并抱了去,害我一直追到系办才抢回来。 其实那次辩论没有多大的深度及教育意义,但作为第一次,得到了学校的高度赞扬,也叫那些同学看了一次不同寻常的热闹。但我的目的不在此。虽然这也为自己后来成了系学生会主席又兼了校副主席做了极大的宣传,但当时也还没想到那么远。 一直以来,在这么丁点的校园里,从上到下总有这么一种倾向,电子系的比机械系强,连每年为足球场拔草我们系都要比电子系要多拔好多,以至于在人家都回去打牌了,我们仍要在夜幕下赶工。所以,我一直所要做的是,叫电子系的还有那些校领导都知道,机械系的不比谁差。 那次辩论会之后,很快以校团委的名义又进行了一次,本来是叫电子系搞的,却被电子系那高傲的团委书记嗤之以鼻:‘才不嚼机械系嚼剩的馒头呢!’ 哈哈,我知道,我赢了!
七、我的意外收获
每年,学校总会组织一次歌唱比赛,那是除了运动会以外唯一的固定活动了。而每年,班里来自云南的女生“包包”都会得奖。由于都是在周五的下午,自己总是着急要回家,所以在大一和大二竟然都没去看过。那其实很没义气。 我和她是很好的朋友,所以那时想,在毕业前最后那次的比赛无论如何都要去助威喊几嗓子拍几巴掌。她仍旧要报名参赛的,我肯定。 但没料到,她竟然要放弃,由于没有好的歌曲可以唱。我实在很惋惜,也为此做了大量工作。而叫自己想不到的是,最后她提出要和从没在人前唱过歌的我合唱《当爱已成往事》。 说没在人前唱过歌,那是瞎话。好象小学歌咏比赛自己也混进过大队伍。在高中时松松也总得奖,并鼓励过自己,但总是被我坚决拒绝。记得小学六年级,自己被选中诗朗诵,我听到从麦克风传出的声音颤抖飘忽,象是冤魂在找可以还阳的替身。所以自那之后我坚决反对出头露面。大学里在学生会,开会发言那是常有的了,倒是不紧张了,但唱和说那是两码子事。 不过还是禁不住“包包”要弃权的威胁和那些女孩子的怂恿,在比赛前一周,我们开始了合练。 那曲子的节奏如此不明朗,或许是自己连简谱都不识的缘故?我总会比伴奏一会儿快一会儿慢。而且有几句总是唱不上去,把自己吊在半空咳嗽完了再喘气。好几次都要放弃,可被那些可爱的女生又骂又捧的实在不好意思。她们说你要放开,先喊几嗓子就好了。于是真的放声大叫——别说,还真管用。后来,自己也渐渐以为自己有个很不错的歌喉了。那几天在女生宿舍419里,总听见一个男生在高唱“爱情它是个难题,叫人目眩神迷……”中间间或是毫无韵律的吼叫…… 比赛那天还是周五的下午。自己特意穿了那一袭黑色西服,在白色衬衣的领口内围了条蓝底丝巾,那是自己仅有的庄重行头。“包包”则是她那身白色不知什么料子的长裙,飘飘洒洒的丰姿绰绰。 由于是前几个参赛的,我们坐在前排。不一会,自己忽然就紧张起来了,觉得气短,我想去外面再吼几嗓子。可是前面的门竟然关了,要绕好远才能从后门出去。心里想,‘算了,肯定是唱不上去了,丢人就这一次吧。’很快也就轮到我们了。本来带好要录音的随身听也没敢打开。 走上台时,那掌声是我从没听到的。以前组织活动,自己的原则是总在幕后的。所以那掌声还真叫自己激动和紧张,本来想鞠个躬的,心想一会演砸了更“现”,甭那么多夭讹子了,于是朝台下自己那方面力量挥挥手。我这个和毛主席那个不一样。 音乐起了,包包唱得幽怨哀婉,掌声一片。我还是有那么些紧张,可是已经轮到自己了。“爱情它是个难题……”只一句,掌声,我没想到的掌声,这叫自己很兴奋,但也听不清后面的伴奏了,只有凭感觉走了。而后面自己想到了毕业,那似乎让情绪也渐渐与歌曲吻合了。 在那句我以为会现眼的时候,明明感觉底气不足了,可那么一低头,就又拔了起来。我隐隐开始意识到,或许,今天自己还真露脸了。 其实在那个不入流的学校里,一切都太匮乏了,最后的结果我们是第二名。如果不是电子系把那个文艺家庭出身的湖南妹子从自习教室临时强行拽来,我们该是第一了。人家以一首清唱的《父老乡亲》最后临时参赛,没有争议的成了冠军。我很佩服但自己也很满足。尤其后来听了别人种种对自己的传闻,那叫自己更加开心和骄傲了。 而这对于自己更加深刻的意义是,我终于迈出了又一步。我以为对于自己不可逾越的那个坎,就那么自然而漂亮地过来了。那时,对自己说,‘在这个世上,没有什么难的,只要自己有勇气去尝试。’这种感悟在毕业后的许多时候都发挥过作用。 这其实是我一生意外的收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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